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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企协发[2008]7号
时间 : 2008-01-07

关于举办“东北亚青年企业家发展论坛”的通知

中青企协发[2008]7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等省(市)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年商会),中青企协会员: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引导青年企业家参与区域经济合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青年企业家成长发展,共青团中央、吉林省人民政府、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将于东北亚博览会期间共同举办“东北亚青年企业家发展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08924日(1日报到,全天在长春龙嘉机场、长春火车站接站)

二、地点

吉林省宾馆(长春市人民大街2598号)

三、参加人员

1、北京等13个省(市)青企协(青商会)对吉林省有投资意向的会员各15名,省(市)青企协(青商会)1名同志带队;

2、对吉林省有投资意向的中青企协会员30名。

四、活动内容

1、参加东北亚青年企业家发展论坛;

2、参加第四届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开幕式;

3、实地考察投资环境。

五、有关要求

1、各省(市)青企协(青商会)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精心组织,并于827前将名单统一报至中青企协秘书处。中青企协个人会员直接报至秘书处。

2、活动期间,与会人员食宿免费,差旅费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