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体会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优化会员结构、强化组织建设,依据《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青联委员会委员推报工作标准及流程,结合协会近期工作安排,现开展第十三届协会会员增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规模
计划增补会员300人左右(含理事90人左右),由团体会员单位按名额分配(附件1)推荐产生。
二、增补会员候选人条件
1.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
2. 遵守法律法规、协会规章制度和相关自律条款,行为符合公序良俗,诚信经营,有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4. 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取得显著成绩;
5. 热心和支持本会工作,具备履职尽责的素质能力和意愿,愿意为本会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6. 会员入会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按照提早介入青年企业家创业及成长过程及对适龄青年企业家群体实现广泛覆盖的要求,原则上本次推荐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会员比例不低于30%。
7. 国有企业应为中央企业二级企业以上单位,或省级国有骨干企业班子成员;民营企业应为主要负责人;外资企业应为企业高管;
8. 所在企业在中国注册3年以上(含);企业规模和综合效益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成长性和代表性,按照行业分类应满足中小型以上企业规模要求(见附件2);对于符合国家鼓励产业发展方向、对青年创业有较大示范价值的企业负责人条件可适当放宽;
9. 所在企业近3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发生因危害职工利益导致的群体性事件。
三、增补理事候选人条件
理事候选人从会员中择优提名,应为在省、市内有较强代表性,能够积极参加支持中青企协活动和工作的人选,在符合会员条件的基础上,优先吸纳符合以下条件的候选人。
1. 本人担任以下职务之一:
(1)担任全国党代表、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
(2)担任全国青联常务委员会及以上委员;
(3)担任全国工商联执行委员会及以上委员;
(4)担任省党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
(5)担任省级青联常务委员会及以上委员;
(6)担任省级青企协、青商会等组织副会长及以上成员。
2. 本人获得以下荣誉之一:
(1)获得国家级荣誉表彰;
(2)获得省部级荣誉表彰(由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或政府颁发的);
(3)获得全国性行业系统荣誉表彰。
3. 本人所在企业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上市企业;
(2)上一年营业收入达到100亿元以上;
(3)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企业500强以及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
(4)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5)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产品名单企业;
(6)上一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
(7)近三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年均10%以上。
四、增补程序
(一)提名推荐(2025年8月29日前)
本次推报工作采用线上(微信小程序:中青企协)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由各团体会员及有关单位负责转发通知及中青企协增补会员渠道码至候选人,指导并督促候选人于2025年8月29日前完成线上材料填报。
(二)人选审核(2025年9月5日前)
1. 人选确认及初审:各团体会员单位于2025年8月29日前确认本单位增补会员候选人线上信息填报完成,在人选确认同期审核候选人政治表现、个人荣誉及企业资质,并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3),盖章后将文件word及pdf版本发至联系人电子信箱;
2. 复审:由中青企协秘书处会同第三方于2025年9月5日前审核候选人所在企业资质、行业影响力及风险情况。
(三)会费预缴(2025年9月30日前)
1. 中青企协秘书处向拟增补候选人发出预缴会费通知;
2. 理事及会员候选人按照缴纳通知缴纳相应会费,逾期视为增补无效。
(四)会议确认
按照协会《章程》要求,报经协会理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发放相应证书。
联系人及电话(手机微信同号):
18601069270(李晔)
18279291569(陈潜)
传真:010-67017382
电子邮箱:liye@cyea.org.cn
附件3-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十三届增补会员(2025年度)候选人推荐汇总表.docx